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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黄冈市委书记 段 远 明
20世纪90年代以来,腐败已经成为中国面临的最大的经济损失和重要的政治挑战。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黄冈是革命老区,反腐败工作理应走在全国、全省的前面,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片红色的土地建成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片净土,决不让腐败等丑恶现象玷污革命老区的牌子,损害革命老区的名誉。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各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不仅进一步表明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而且再一次给我们全党敲响了警钟。党的十六大以来,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前不久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阐述了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把握的重要原则和任务。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十六大精神和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反腐倡廉的一贯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新时期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自觉地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从而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二)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近几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领域不断拓宽,工作不断深入,特别是在查处大案要案、源头治腐工作以及整治经济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黄冈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们对成绩的估价不能过高,从市纪委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市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缺乏正确的认识。“对立论”、“攀比论”、“小节论”的错误思想依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好人主义等庸俗作风也依然存在,因此,对腐败问题不愿抓、不敢抓、不真抓。二是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还有蔓延之势。违纪违法案件居高不下,“三乱”问题还很突出,铺张浪费现象相当普遍,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不仅会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且会给黄冈改革和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说得严重一些,还会毁掉我们的一批干部。在这方面我们有过深刻的教训,决不能让悲剧重演。政治环境是第一发展环境。一个地方如果党风不正、腐败不除,其市场发育程度必然难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必然低下,外来投资者就会望而却步,本地群众的创业热情也不会持久。因此,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做到警钟长鸣,把反腐倡廉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当前,我们正处在深刻变革之中,体制改革正在深化,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监督机制不可能在短期内建立完善,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市场行为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有效规范,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完善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一些腐败分子有可能利用其中的漏洞谋取私利,因此,反腐败斗争将是长期的。而且,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科学技术的发展,腐败问题在形式上将更加多样化,在手段上将更加高科技化,在领域上将呈现扩大化,反腐败斗争将更加复杂而艰巨。对此,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克服三种不良情绪。一是克服悲观失望情绪。不能因为反腐败斗争具有复杂性,就信心不足,缺乏一抓到底的恒心和韧性,甚至怕反不了别人的腐败,自己反被腐败分子的暗箭搞倒。我们要坚信,我们党是有能力、有办法解决腐败问题的,正义最终是要战胜邪恶的。二是要克服麻痹松懈情绪。不能因为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就掉以轻心,工作缺乏紧迫感。一个单位过去没有出事,不能说明将来不出事。如果不居安思危,仅仅满足于每年开几次会、签几份责任状,迟早要出事。要知道,形式主义是永远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三是要克服消极厌战情绪。不能把反腐败与经济建设对立起来,认为反腐败分散了干部的精力,影响了地方和单位的形象,要认清反腐败对经济建设的服务作用、促进作用。当然,我们不能期望毕其功于一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通过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的积累,逐步夺取全面胜利。 二、发扬艰苦奋斗作风,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艰苦奋斗是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本色,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增强抵御腐朽思想能力的重要保证。党中央三代领导核心对此都作了很深刻的论述。去年底,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视察西柏坡时指出:“要实现宏伟目标,把蓝图变成美好的现实,需要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并向全党同志提出了“四个牢记”的总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关键在于广大党员干部能不能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黄冈是著名的革命老区,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历史告诫我们:无论时代怎么变,但老区精神不能变;丢掉了老区精神,老区就失去了内核,人民就失去了精神支柱,发展就失去了动力之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黄冈改革的任务很重,建设的任务很重,发展的任务很重,这就更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自律,带头拒腐防变,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带头在以下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在牢记宗旨上下功夫。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党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点。只有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也才能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三者是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这三个关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切实把群众生活、群众利益、群众愿望、群众情绪作为领导干部时刻考虑的问题。目前,我市还有不少人生活十分困难,城镇下岗职工还在增加,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活遇到困难的群众,要格外关心,重点帮助。要经常与下岗职工、农民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替他们着想,不断增强廉政勤政、执政为民的意识。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既要到工作好的地方去探索经验,总结经验,推广经验,更要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同干部群众一起解决问题,破解难题,谋划发展大计。要把求发展的愿望统一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中,切忌脱离实际和急于求成而激化矛盾。严禁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去搞所谓的政绩工程,严禁政府出面向群众集资摊派上项目。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事先征求群众的意见,大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事情要坚决停办或缓办。 (二)在勤俭创业上下功夫。我市是个人口大市、农业大市、灾害多市,也是一个财政穷市。我们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制止铺张浪费、奢侈挥霍的各项规定,从管理体制、法制建设、政策措施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和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特别要从资金源头上铲除滋生奢侈浪费的土壤和条件。全市都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要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群众生活最困难的地方,用在经济发展要的地方。凡是拖欠工资的地方,财政一律不得投资上新的项目,不准机关盖办公楼、买小轿车,领导干部不准出国。严厉查处私设“小金库”和各种违反规定乱花钱的行为,严禁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和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进行高档消费娱乐,严禁巧立名目的公费出国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坚决做到“军中无戏言”。 (三)在严明纪律上下功夫。没有严明的纪律,不可能有好的作风;有纪律而不执行,本身就是一种腐败作风;只有严肃地执行纪律,才能帮助、教育和挽救大多数干部。当前要在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强化四个方面的纪律约束。第一,严肃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的纪律。不少党员干部犯错误,往往是从放松政治要求、放松纪律要求开始的。目前,我市有的地方和单位纪律松懈,已经到了十分危险的地步。比如,有的地方在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上打折扣,有的单位违反机构改革政策乱进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各级领导干部应该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第二,严肃人事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和用人导向,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坚决反对任人唯亲、封官许愿、买官卖官等违反组织原则的行为,坚决不允许发生跑风漏气、拉帮结伙、欺上瞒下的现象。第三,严肃财经纪律。现在,有的地方、有的干部明目张胆地违反上级的财经纪律,有的把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随意挪作它用,有的收受贵重礼品,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有的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档消费,或为子女谋取私利。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严肃查处。第四,严肃群众纪律。工作在黄冈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党员干部、每一位人民公仆都要坚决做到三个“不”字,这就是不与民争利,不以权谋私,不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在率先垂范上下功夫。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廉洁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按照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新要求: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收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格按规定控制配偶、子女从业的范围。市级领导班子要在廉洁自律上率先垂范,当好表率。市委常委班子要带头向全市人民郑重作出“九项”承诺:1、不违反政治纪律,自觉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省委、市委决定,反对自由主义,自觉维护市委团结。2、不违反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搞个人“封官许愿”、“跑风漏气”和干预下级干部的任用。3、不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活动。4、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5、不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谋取利益,不准配偶、子女、亲友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影响为其谋取私利。6、不乘坐超标准小汽车。7、不违反党内监督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自觉接受监督。8、不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述职述廉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9、不干预司法机关公正执法、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对于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随时加以监督。 三、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市纪委对我市今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制约发展的难点认真抓好落实,力争实现“五新”的目标,努力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一)查办案件要有新的突破。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力争年内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坚持以查处“三机关一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腐败案件为重点,坚持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论资格多老,职务多高,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都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任何人都不准为办案对象说情,更不准袒护和包庇。对说情和袒护包庇的党员领导干部,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要实行责任追究。 (二)干部作风要有新的转变。市直机关要认真抓好“三评一促创五好”活动,即下评上,民评官,企业评机关,促作风转变,创五好班子,切实解决好思想解放不够、班子战斗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生活作风不俭等突出问题,树立起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新形象,树立起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新形象,树立起优质高效、热情服务的新形象,树立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新形象,树立起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新形象,以良好的作风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各县市区也要借鉴市直机关作法,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 (三)经济环境要有新的改善。在巩固前段成果的基础上,要重点抓好几个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要抓好企业、学校和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坚决查处那些蓄意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四强四霸”行为。对顶风违规搞“三乱”行为的,要严查重处,公开曝光。二是要抓好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的减负政策,切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清理整顿各种涉农收费,切实推行九年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对拒不执行政策,仍然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要坚决处理到位。三是要抓好医药购销行业的专项整治活动。整顿医药市场秩序,打击医药“回扣风”,减轻社会负担。在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方针,广泛开展“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黄冈形象”的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形成重商、亲商、富商、护商的良好氛围;加快机构改革步伐,大力减人、减事、减支,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办好综合执法试点,对外来投资企业要继续实行“挂牌保护”政策。通过综合治理,努力营造规范严明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宽松和谐的创业环境。 (四)源头治腐要有新的进展。紧紧围绕“管钱、制权、用人”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形成有利于用好权、管好钱、选好人的体制和机制。当前,要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政事分开,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要大力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堵塞财政管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漏洞,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财会集中核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乡镇“零户统管”的办法,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胆引入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差额考察制、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度等,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此外,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克服和防止司法领域的腐败。 (五)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有新的加强。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出台、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关重大的问题,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综合运用党的纪律检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力口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保证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扩大政务公开,实施“阳光政府”工程,拓宽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途径。 四、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神圣职责 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把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不能只是“奉命”反腐败,被动抓廉政,而要真心实意地主动自觉地解决好党内的腐败问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整体格局和重要议事日程,通盘考虑,统一部署。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活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凡涉及查处管辖范围内的重大案件,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凡中央和省、市委颁布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每个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必须十分清楚,不重视或者不认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严重失职。要把抓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作为评价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工作,考核一名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各个部门务必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纪委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反腐倡廉任务进行安排和分解,具体责任明确到人。各部门要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业务管理工作之中。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反腐败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之责,及时发现并认真研究牵头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凡是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追究牵头单位的领导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尽职尽责,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纪律检查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党和人民尽好责、用好权。要认真检查各地各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稳妥地开展对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坚持实行廉政谈话制度,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促进各部门整体联动,协同作战;注意处理好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与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的关系,做到既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又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保护和发挥他们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积极性。 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严格执法执纪,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纪意识,杜绝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在自己身上发生。各级党委每年要为纪检监察机关办几件实事,帮助他们排除工作阻力,破解办案难题,关心纪检干部的生活和政治进步;特别是当他们工作遇到干扰时,要理直气壮地为他们撑腰壮胆,当好他们的坚强后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