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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2日 16:12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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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育英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始终使我们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强领导核心,离不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机结合起来,严明纪律维护和谐,强化监督促进和谐,创新制度保障和谐,加强教育倡导和谐,维护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强化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
    党的团结统一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基础和保障。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保证和促进社会和谐。
    为维护政令统一的和谐局面,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纪律检查工作,尤其是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重点来抓。先后对土地市场管理、工业园区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确保中央关于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较好贯彻落实。对全省改革发展的一些重大举措,及时提供监督保障,在发展县域经济、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及时出台纪律规定,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政令畅通,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和谐发展。
    为不断巩固党内生活的和谐秩序,坚持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关键环节。围绕贯彻执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落实民主集中制、维护党内团结统一为核心,加强对党内生活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四个服从",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使党内和谐的基础更加巩固。
    二、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和谐社会的法治环境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执法监察为着力点,以效能监察为推动力,以行政服务中心和政风行风评议等为有效载体,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切实解决依法行政中的突出问题,营造和谐社会的法治环境。
    通过执法监察,推动部门改进执法工作。2004年以来,全省先后围绕行政审批、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城镇规划、企业排污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1160个项目开展执法监察,重点对公安、工商、交通、水利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执收执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行政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贪赃枉法和"三乱"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提出监察建议4300多条,协助有关单位完善规章制度1770多项,促进各级政府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效能监察,促进政府部门提高行政效率。坚持把规范行政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作为建设和谐机关的突破口来抓。省直机关集中开展了"学、查、改"活动,市、县普遍开展了经济发展环境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环境治理中心或行政投诉中心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在全省36个政府部门、5家电信公司、4家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使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在严格管理和制度创新中得到有效治理。
    通过规范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打造透明高效政府。全省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建立行政服务中心103个,将清理后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全部集中到中心办理,公开办事程序、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审批时限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评制,发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实行电子监察,逐步形成透明高效的办事机制,推进了和谐政务环境的建设。
    三、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筑牢和谐社会的群众基础
    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按照纠建并举的方针,综合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抓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构建和谐湖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五个坚决纠正",仅2005年,全省查处企业违法排污案件455起,兑现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资金2.26亿元,解决群众信访100多批次,消除一大批影响和谐的不安定因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一系列的重大举措。狠抓"一费制"的落实,实行独立学院违规招生和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解决学校乱收费的问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创新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医疗费用控制制度,逐步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全面开展报刊整顿,缩减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等,减轻群众负担。加强对国债、财政转移支付、扶贫开发、粮食直补、三峡移民、长江堤防、移民建镇等20多项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查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严肃查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的同时,加大查处国有、集体企业领导干部私分、侵吞、转移国有资产,城市和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各种财政专项资金和补偿资金,以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惩腐败分子,理顺群众情绪。2003年1月至2006年4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9299件,结案18893件;处分19723人,其中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726人;移送司法机关478人;挽回经济损失约5.3亿元。严肃惩治腐败,保护了群众的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建机制,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大力推行政务、村务、厂务、事务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防范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完善行风建设责任制,充分调动各部门行风建设的积极性,使行风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结合在一起同步推进。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如在建筑领域推行建筑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廉政承诺制、市场准入制等,形成防范不正之风的有效机制。
    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构筑和谐社会的制度保证
    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是产生社会不和谐因素的重要原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制权、管钱、用人"为主线,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制度和谐保证社会和谐。
    以惩防体系建设统筹改革创新。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体制机制创新置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中来谋划,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明确168项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有步骤地将防治腐败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拓展,使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创新更加系统、科学、规范。
    以组织协调推动改革创新。积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每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源头治腐各项改革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的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定期检查考核。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抓协调、指导、督办,推动了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以重点突破深化改革创新。紧紧抓住体制制度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着重从权力制约、资金监控、从政行为规范等方面推进改革。通过职权清理、规范审批流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阳光编制"、"阳光财政"和"阳光采购",落实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健全财政监管机制;通过全面推行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离任审计、民主票决等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完善"四项制度",整顿规范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重点领域的突破,推动了各项改革的发展。
    五、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培育廉荣腐耻的良好风尚
    培育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坚持把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树立廉荣耻辱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营造风清政朴的社会风尚。
    一方面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从政道德观。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在全面落实廉政谈话、述职述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经常性教育的同时,每年5月在全省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一年一个主题,形成强大的声势推动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全省先后推出吴天祥、周国知等13个全省勤政廉政典型,进行广泛学习宣传;对杨世洪、柯昌信等重大腐败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拍摄《警钟》、《警醒》等20多部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省委常委向全省公开廉洁自律的"八不承诺",作出了"拒绝家访"规定,为全省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
    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阵地作用,以廉政典型故事、格言警句、歌曲、漫画、小品等形式,大力宣传廉洁文化,并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企业、学校、家庭、社区和农村的活动。在家庭,以珍惜家庭幸福为主题,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在企业,以廉洁经营为主题,开展遵纪守法、反对商业贿赂活动;在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在社区和乡村,结合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洁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廉洁的好风气。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反腐倡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更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

  (作者: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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