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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纪办〔2007〕72号
各厅室、直属单位,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委厅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宋育英同志在全省市州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座谈会讲话中关于“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对‘弘扬新风正气、创建和谐机关’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一次‘回头看’”的要求,确定8月份在委厅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一次“弘扬新风正气、创建和谐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回头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弘扬新风正气、创建和谐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回头看”,旨在结合认真学习贯彻俞正声同志关于监利县纪委违反财政纪律问题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总结主题教育活动中的经验,认真查找作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苗头性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弘扬新风正气、创建和谐机关”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努力做到俞正声同志强调的“四个必须带头”,把委厅机关建成学习型机关、务实型机关、创新型机关、节约型机关、廉洁型机关,全面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这次开展“弘扬新风正气、创建和谐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回头看”,各厅室、直属单位和各党支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6·25重要讲话精神,俞正声同志在省第九次党代会上作的工作报告,俞正声、马马文 同志关于监利县纪委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批示意见,宋育英同志在全省市州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等文件。要通过学习讨论会、组织生活会,按照宋育英同志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提出的重点解决“六个突出问题”、倡导和弘扬“六种新风正气”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按照俞正声同志提出的“四个必须带头”,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作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三、几点要求 1、领导带头。委厅机关各厅室主任、党支部书记要认真抓好党支部学习与讨论,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厅室主任和副厅级以上干部要在“回头看”中作出表率。
2、注重实效。各厅室、直属单位,各党支部要在“回头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通过积极的思想教育,进一步解决本部门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取得实际效果。
3、各厅室、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对在“回头看”中检查出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4、各厅室、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在“回头看”结束后,要将开展“回头看”的情况及时报机关党委。
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 中共湖北省纪委机关党委 200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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