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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山西"黑砖窑"类似事件,该县从"三个到位"着手,大力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执法监察活动。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劳动局、公安局、监察局等10家职能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劳动局,由县劳动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宣传发动到位。7月上旬,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工作会,各乡镇、县直相关职能单位分管纪检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出席会议。会后,各乡镇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会,层层传达县整治非法用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出动宣传车辆,巡回向乡村矿山等企业进行《劳动法》等法规宣传。三是排查处理到位。县纪委、监察局、总工会、劳动局等10家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0个巡访检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所有的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砂场、小作坊进行全面检查,对拐骗农民、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拖欠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对个别企业违反《劳动法》不替工人交纳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行为进行了查纠,责成迅速整改到位。日前,该县已排查57个村、96家企业,涉及用工人数2345人,督促3个企业参加工伤保险126人,缴纳工伤保险金3.5万元。( 周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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