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下发实施意见。继2006年下发《咸宁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若干意见》后,今年又下发了《咸宁市委办公室、咸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了咸宁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代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副秘书长、监察局长、机关工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等人兼任。三是聘请特邀监察员。2006年11月市纪委监察局在市直党政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单位、有关专家、个体工商户及市民中聘请了30名机关效能建设特邀监察员,组织这批特邀监察员参加了一系列与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相关的监察活动。四是着力行为规范。2007年8月9日召开了咸宁市机关作风建设经验交流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大会,会上书面通报了对前段经济发展环境专题调研中发现的62个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市委书记、代市长分别在会上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会上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方案》、《全程代理制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机构的工作方案》、《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和中介服务收费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当前环境建设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工作方案》等六个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牵头单位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咸宁市监察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