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北省监察厅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7-87135135 管理员E-mail:ctlzw.xjs@163.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 邮编:4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