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主要职责 | 委厅领导 | 内设机构 | 派驻机构 | 机关党建 | 干部选拔 | 干部培训 | 公务员招考 | 机关荣誉 | 规划计划 | 政策法规
廉洁自律 | 查办案件 | 纠风工作 | 宣传教育 | 监察综合 | 源头治腐 | 执法监察 |  效能监察  | 巡视工作 | 研究探讨 | 重点专题
公众监督 举报指南 | 网上举报 | 政风行风投诉 
公众互动 领导信箱 | 公众诉求在线沟通  | 在线访谈 | 民意征集 | 网上调查
反腐视点 要闻速递 | 本省信息 | 市县传真 | 外地动态 | 案件聚焦 | 廉政论坛 | 监察学会 |  廉政文化  | 廉政视频 | 警钟长鸣 | 勤廉风采
 
当前位置:
楚天廉政网>>重点专题>>治理商业贿赂
反商业贿赂是项系统工程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8年4月2日 10:29  来源:人民网  点击量:
【字体显示:  小】        【纠错
   内容提要:商业贿赂呈现普遍性、多样性、复杂性、隐蔽性的特征,给政治、经济、社会、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了严重危害。商业贿赂从根本上还是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成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造成的。反商业贿赂是项系统工程,要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政体制改革、商业环境规范化、政府廉政建设、财金制度健全、企业治理机制完善、社会风气净化、反商业贿赂立法等方面入手综合治理。

  关键词:商业贿赂

  温家宝同志指出:“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加以治理”。

  商业贿赂在当前呈现普遍性、多样性、复杂性、隐蔽性的特征,要有效治理任重而道远。除了重点高发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外,商业贿赂影响到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大到贷款发放、小到公务用车加油都有,甚至可以说只要有交易商业贿赂就有机可乘。商业贿赂的形式有现金、存折、实物、干股、旅游、佣金(包括劳务费、咨询费、广告费等名义)、发票报销、“红票”冲账、远低于市场价格买卖的变相赠送(如商品房、古董)等,甚至还有色情服务,花样百出、不断翻新。商业贿赂的潜规则在有些领域成为了公开的行规,成了有些社会中介鉴证行业竞争生存的必要条件。商业贿赂的背后牵涉到的利益链条环环相扣,利益相关方陷入了博奕论的囚徒困境中,谁打破行规就难以立足。商业贿赂在有些企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甚至成为了大股东、经理层、管理人员的收入来源之一(这可以抬高成本变相规辟国家税收),这种监守自盗得到了默许乃至纵容,少数人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以企业、小股东、国家的损失为代价。商业贿赂这种面广量大、根深蒂固的局面,再加上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财金体制、公司治理机制的缺陷,使得其发现难、界定难、治理更难,存在着法不责众的现象。商业贿赂事实上是我国市场经济制度不健全、行政管理机制改革滞后的条件下一种扭曲的变相分配机制,私有化的公共权力、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企业内部人特权侵占国家利益、所有者利益、劳动者利益、消费者利益,这些灰色收入、黑色收入成为了导致分配不公、贫富差距的重要因素,江苏省原副省长吴瑞林同志指出的“很多企业用来公关的费用可能比职工的工资多得多”就是这种分配格局的写照。

  商业贿赂造成了严重危害,诸如税收流失、国有资产流失、居高不下的药价、豆腐渣工程、煤矿事故、假冒伪劣猖獗、膨胀迅速的行政费用支出、难以遏制的征地拆迁。商业贿赂使得经济运行处于不健康的状态,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流于形式,部份行业竞争存在着劣币驱良币的现象,不是靠质量、服务、信誉而是靠关系、回扣制胜,产生了少数与腐败官员相互利用的畸形企业,商业贿赂成为了腐败的重要手段和催化剂。商业贿赂造就了一种落后的商业文化和经营理念,不少企业的经营者要花相当大精力与政府、客户拉关系,招待请吃成为了必要的日常工作,使得这些企业难以通过内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商业贿赂使少数人依靠非法手段暴富,颠倒了一部份人的是非荣辱标准,从而加剧了拜金主义,毒化了社会风气。

  商业贿赂的原因错综复杂,并有一定的历史背景。中国封建社会是依靠人际关系调节、缺乏契约法治的社会,小农经济下有限的商业活动主要靠熟人之间的信任来维系。改革开放之后市场前所未有地活跃起来,一度还出现了全民经商热,市场经济制度、观念、实践的不成熟使得传统的熟人交易模式发挥到了极致,正常的销售提成、熟人间的礼尚往来被混淆起来,最终形成了社会所默认的回扣。在计划、市场并存的双轨制时期,权力、关系、信息的不对称十分明显,熟人交易不可能形成自由公平的交易机制、竞争机制,那些掌握实权的官员、银行业务人员、国有企业管理者成为了回扣的主要受益者,商业贿赂逐渐蔓延开来。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企业间的竞争日益加剧,先天劣势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要和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竞争,相当程度上要依靠回扣、送礼等商业行贿手段,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受传染也加入了商业行贿行列,最终形成了普遍的潜规则。转轨过程中,市场未能有效发挥资源配置作用,行政体制改革滞后,行政权力对经济生活影响偏大,政府批文、领导条子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金来源、业务开拓、市场份额,商业贿赂与少数官员的腐败互相推动,大量的商业贿赂行为与一般的贿赂行为交织在一起。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的内部管理在盲目放权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民主管理和法人治理机制都不到位,权力向少数人集中,采购权、工程发包权成为了商业贿赂的主要直接诱因,在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的推波助澜下部份学校、医院沦为了商业贿赂的重灾区。

  商业贿赂由于得不到有效治理而更加泛滥。服务费、咨询费、佣金、销售提成等名义往往给商业贿赂批上了貌似合法的外衣,没有举报很难发现。有的受贿方不是个人而是单位,钱落入小金库大家当福利分,出了事顶多是违反财金纪律。现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只是规定了行贿单位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可以使行贿单位其它相关人员逍遥法外。商业贿赂手段日趋多样和隐蔽,譬如旅游、低价购物等在现有法律中是空白。财会制度、资金流动体制的漏洞对商业贿赂给予了掩护,不少企业做假账并且有小金库,行贿资金经过漂白难以发现。在商业贿赂的治理中,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民事赔偿脱节,取证困难,有的重大案件罚款了事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反商业贿赂是项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党中央、国务院对反商业贿赂予以高度重视,中纪委牵头22个部委联手治理,这是扭转其泛滥趋势的转折点。反商业贿赂离不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政体制改革、商业环境规范化、政府廉政建设、财金制度健全、企业治理机制完善、社会风气净化、反商业贿赂立法的支持和推动,从而从源头上铲除其滋生的土壤。

  商业贿赂在相当程度下是由行政权力缺乏约束导致少数公职人员利用权力介入商业活动引起的。行政体制要进一步透明、公开、规范,以堵塞少数人权力寻租的空间。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审批和变相审批,逐步杜绝行政权力对市场竞争的干涉。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让人大、公众、媒体进行监督,通过预算约束、资金绩效考核防止权钱交易。要通过统一收支管理将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置于阳光之下,杜绝滋生集体受贿的小金库。

  商业贿赂要注重事前预防,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打防互动。要通过政府引导、行业监督、企业自律来共同塑造健康的商业环境,建立企业诚信经营档案,促进诚信经营、良性竞争,让法律、行业规范等显规则将商业贿赂的潜规则压下去。要具体分析不同行业造成商业贿赂的特殊原因,区分权力腐败、行业垄断、行业竞争的起因在各行业商业贿赂中的主次地位,从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像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的商业贿赂主要由权力腐败所引起的,应该纳入反腐败体系坚决打击。像旅游业的游客购物回扣则是由于过度竞争所引起,旅行社收费(甚至有零团费)、导游正常收入偏低只能靠回扣增加收入,对于零团费相关管理部门要明令禁止,同时要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制订与服务标准相适合的收费标准遏止低价竞争,割断旅行社和旅游商店的利益关系,旅行公司可以通过行业协议、联合声明、公开承诺等形式打破过低团费、购物回扣的行规,逐步使旅游行业进入良性竞争的轨道。像有些社会中介鉴证行业则是由于本行业过度竞争、业务对象的相对垄断地位(如银行)、相关权力部门腐败分子的插手(例如个别法院工作人员插手拍卖)造成了没有回扣业务就开展不下去的局面,这就主要要通过廉政建设、相关行业(如银行)内部加强管理来从源头治理,同时社会中介鉴证行业自身要通过行业协议等共同走出囚徒困境,社会中介鉴证行业的行业协会要真正独立地发挥行业管理、行业监督的作用,从而根绝商业贿赂的滋生空间。

  杜绝商业行贿资金来源离不开财会制度、资金流动体制的完善。要进一步规范现行财会制度销售提成、招待费、劳务费等科目的设置、登录,做到支出项目的明细化、透明化、账实相符,限定其抵扣成本的比例限度。要通过金融机构、税务机关、工商机关联网等措施监督企业资金流动,一方面清除小金库,一方面预防用于非正常用途的大额资金支出。

  防止企业内部人员收受商业贿赂需要完善企业的产权制度、管理制度、分配制度。要形成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对企业的共同治理机制,约束内部人的权力,通过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以及高科技的监控体系(透明化的企业EPR系统)堵塞损公肥私的漏洞。部份企业要提高员工的正常收入,改变员工靠回扣(如饭店的开瓶费)增加收入的局面。

  收受商业贿赂是见不得阳光的收入。为此,要对商业受贿易发人群(国家工作人员、银行业务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药品采购相关人员等)实行收入财产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购房、子女留学等)报告制度,通过联网等措施让非法收入无处藏身。

  治理商业贿赂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公司法》、《土地管理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已经对商业贿赂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系统性、协调性、缜密性、专门性、时效性、权威性仍显不足。在适当的时候应当出台一部《反商业贿赂法》,根据现实情况明确行贿主体、受贿主体、行贿手段、过错责任,规范查处商业贿赂的部门责任、法律程序,强化法律惩处力度,形成行政制裁、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追究商业贿赂的合力。

  彻底根除商业贿赂离不开社会正气的弘扬。要对全社会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强化人们的法治意识、契约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公共权力意识,逐步消除拜金主义、公权私用、以情代法的影响,从而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氛围,让大家从内心深处自觉地抵制商业贿赂。相信通过一段时期的不懈努力,随着行政管理体制的健全、市场经济的成熟、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反商业贿赂将取得彻底的胜利。

  (作者单位:江苏省昆山市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 打 印 ]
[ 纠 错 ]
  与 反商业贿赂是项系统工程 相关的文章:

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北省监察厅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7-87135135 管理员E-mail:ctlzw.xjs@163.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 邮编:4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