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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秦璇报道:不久,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将被依法公之于众。昨悉,湖北省监察厅近日出台了2008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其中提到,今年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和公布办法”,涉及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图书购销、医药购销等领域。
去年10月1日,《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开始施行,《办法》规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组织和个人还将受到严惩: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
长期以来,商业贿赂的受贿者受到法律制裁并公布的较多,但对行贿者却鲜有曝光。今年,这一曝光机制将向更多领域延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