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始县纪委、监察局健全并实施“五项”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一是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新修订了《建始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11个方面的内容及报告程序、报告时间和违规处理办法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方便了群众监督,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建立并实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规定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委各部委办局、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在县委年度政绩考核进行工作述职的同时,必须同时就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等情况做述廉报告。三是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由单位全体人员对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进行民主测评,每年测评一次,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评议得分较低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上级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四是提醒教育和廉政谈话制度。根据群众来信来访或考核评议等发现的问题,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提醒打招呼的方式,提醒领导干部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五是实施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对县级预算外资金实行统管。对县直各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对乡镇所属单位的财务实行“零户管理”;对农村财务,以乡镇农经站为依托,对各村的财务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同时,不断加大对“小金库”清理和查处力度。(建始县纪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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