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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咸宁市将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为政府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以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以半年抽查和年终检查为动力,推动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制定方案,下发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方案》和《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办事程序不规范、工作效率不高、不履行服务承诺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政府及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取消参加评先表模资格。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按规定该公开的内容不公开、在政务公开中有打击报复等违纪行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视其情节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并追究纪律责任。
二、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了市建委、财政局、工商局和赤壁、嘉鱼等县市为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目前,市工商局通过红盾信息网、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查询台、注册大厅宣传牌、新闻媒体专栏等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市财政局将财政与编制信息在网上公开;市建委开通12319城建热线,及时解决市民投诉;赤壁市在市人民广场、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务信息,群众反映良好。同时,各县市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如通城县召开了全县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座谈会,讨论通过了《通城县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考评实施细则》;市直各部门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中国咸宁”网站上予以发布。
三、规范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召开了全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各示范点在会上交流了试点经验。明确提出各地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要做到“六有”: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有全面具体的公开内容,有严密规范的公开程序,有方便有效的公开形式,有科学完善的公开制度,有实实在在的公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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