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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崇阳县认真实施“四个坚持”,确保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一是坚持应进必进、服从管理原则。全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必须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进入的,书面报告县政府。所有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必须服从中心的管理,对违反规定不进入中心或进入中心后不服从管理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坚持中心窗口充分授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中心与职能部门协商办理;其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只能在中心办理。三是坚持便民、高效、优质服务原则。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心的运作模式开展工作,不得故意刁难、暗箱操作、超承诺期办理以及吃拿卡要,不得随意请假或缺岗。窗口单位也不得随意撤换工作人员。四是坚持规范规费资金监管原则。窗口行政职能部门的规费收入,必须存入中心指定的银行资金专户,直接转入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双轨运行和体外循环。对未经过中心批准而发放票据和收取规费的,视同违规收费,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目前该中心共设立了服务窗口28个,进入中心的单位25个,2007年以来共接待办事群众6900余人次,受理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500余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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