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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构建什么样的廉政体系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8年6月19日 9:50  来源:省纪委调研室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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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鞍钢  

  当前,我国正处于政治、经济、社会和对外开放四大转型时期,其核心是党和政府的转型,即解决在权力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如何实现“良治”的问题,约束国家的“掠夺之手”,而充分发挥其“公共服务之手”。国家廉政建设的目标是建立中国特色国家廉政体系,中纪委在其中应该发挥领导、核心和协调的作用,实现党政“相对分开、相对分工”。

  廉政建设的目标是建立中国特色国家廉政体系

  医治腐败的根本途径是构建国家廉政体系,这是最有效的反腐败改革计划,也是人类反腐败智慧的结晶。不论一个国家处在什么样的发展阶段,采用什么样的社会制度,腐败的程度多么严重,建立国家廉政体系对于医治腐败都具有普遍性和适用性,这一体系旨在使腐败由“低风险、高回报”成为“高风险、低回报”的行为。

  从根本上说,反腐败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转变,由“劣治”转为“良治”。腐败是“劣治”的重要标志,任意滥用公共权力,扭曲分配公共支出,浪费公共资源,损害和减少公共福利;廉政是“良治”的重要标志,合理运用公共权力,公平分配公共支出,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增进和扩大公共福利。反腐败,并不只是意味着抑制腐败,它是达到建立起一个更有效、公平、高效的政府的更大的目标的工具。反腐败根本的重点是改革和改变滋生腐败的体制温床,而不只是处置和惩罚个人。

  中国廉政建设的目标是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的国家廉政体系。一个国家的廉政制度体系必然是该国文化历史、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和腐败状况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显然中国的国家廉政体系是一种独特的模式,其最大的不同在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廉政建设的核心领导力量。经过50多年甚至更长时期的探索,中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国家廉政体系。

  过去,我国在廉政外宣工作中往往有意识地弱化或是回避党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但这并不能消除外国政客、专家和媒体长期持有的偏见。因此,我国党和政府应该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建立中国特色的廉政和反腐败模式”,明确党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与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是相一致的,与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的基本制度也是吻合的。我国的反腐败体制和机制虽然与西方所谓的民主国家以及任何其他国家都不相同,但它却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能够有效地解决中国当前面临的腐败问题。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看到,当前我国的国家廉政体系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亟待完善的地方。这包括部分国家廉政体系“支柱”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存在角色缺位或不到位的情况,以及公共部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难以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网络等。

  如何组织协调国家廉政体系建设

  在中国特色的国家廉政体系中,中纪委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办案形象地讲就像是割韭菜,而国家制度建设就是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办案是战术问题,也易也难,“易”指的是对任何案件,只要集中精力基本上都可以办下来,“难”指案件往往越办越多,越办越严重;而国家制度建设是战略问题,也难也易,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如果从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惩罚机制着手,腐败的治理也比较容易。事实上,中纪委是几个方面都做了,现在应该强化其核心职能,而将部分职能转移给其他相关部门。

  中纪委在中国的国家廉政体系中发挥着领导、核心和协调的作用。中纪委扮演的角色首先是制度设计者,负责国家廉政体系的全面、系统设计;其次是重大廉政决策的参谋者,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提供有关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建议;第三是在具体政策执行中担任决策者。中纪委不能包打天下、无所不管,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现在问题的核心是“有所不为”,因为中纪委本身要面临信息不对称和授权不充分的问题。

  中纪委如何领导中国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要从政治、思想和组织上进行领导;二是提出明确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具体目标。政治领导意味着必须设计实现其目标的具体方针、制度安排和基本途径;就廉政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推荐人员出任主要监察机构的领导职务,协调各地区和各部门的工作(横向和纵向)。思想领导指的是要加强廉政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组织领导指的是不仅要进一步完善纪律检查体系,更重要的是增加软投入,包括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学习能力、制度创新能力和监管能力,并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和开发。

  从根本上说,这是一个“党政分开”和“党政分工”的问题。第一,党政要相对分开。加强国家廉政制度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但这主要指的是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而不是具体工作实施中的领导。第二,党政要相对分工。党和政府在廉政建设中定位不同、角色不同、分工不同、作用不同。通常来说是党决策,政府执行;中央决策,地方和各部门执行。在党政分工中,既要体现党的领导,又要体现政府的作用。既要体现党的核心作用,又要明确政府的职责范围。我国国家廉政体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党的学习和创新,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这样的体系:不仅要管党,还要管政;不仅要监督一般干部,还要监督党中央本身;不仅要解决国内腐败问题,还要促进国际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反腐败。

  (据529日《检察日报》,作者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本文是作者在中纪委召开的专家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转载自《思想理论动态参阅》2007年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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