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敬琏
如何评价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路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路线,究竟是一条应当坚持的正确路线,还是一条应当否定的错误路线?这是过去两年从党内开始继而波及整个社会的第三次改革大争论的焦点。这场争论中,传统路线的支持者重弹他们在1989一1991年大争论中唱过的“取消计划经济,实行市场化,就是改变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旧调,指责改革。他们把中国改革说成是“由西方新自由主义主导的资本主义化的改革”,指责改革的领导人是“背叛了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走资派”和“资改派”。他们指责说:“一是经济上继续推行私有化”,“中央领导在上边极力号召各地‘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闭口不提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二是在政治上继续推行自由化”,“具体表现就是抛弃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背叛无产阶级专政”,“这两年,中央莫名其妙地提出一些没有阶级性和革命性的口号和主张,例如什么‘以人为本’、‘和平崛起’、‘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等”。“三是在外交上继续实行投降妥协的路线。我们党这些年根本不讲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了,也不提帝国主义。新班子上来也不讲。”“在改革中,私化、西化、腐化、分化基本完成,并且一再借改革开放在制度上肯定下来,培养了一些亲美的新资产阶级分子”。他们还攻击说,当前医疗、教育体制存在的弊端以及国有资产流失、贫富两极分化乃至矿难频发等问题,都是由这种市场化的“资改路线”造成的。
过去两年,改革开放反对派的这种宣传鼓动,已经造成相当大的思想混乱,其阻挡改革脚步、破坏社会和谐的消极后果正日益明显地显露出来。他们的指责是不是真有道理?回到“左”的路线重拾“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甚至“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实行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对我们的民族意味着什么?很有必要给予明确的回答。对于他们引为口实的社会问题到底是由改革造成的,还是由于改革受到种种阻碍因而不到位或不彻底造成的,也需要正面讲清楚,否则将无法团结全国人民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和谐的中国。
什么是我们追求的社会主义目标
改革的反对派攻击改革开放的重要根据,是说改革开放背弃了社会主义目标。问题的症结在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什么是值得为之努力奋斗的社会主义目标?
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历来有不同的看法。从一开始,社会主义者所追求的目标,就是社会公正和人民的共同富裕。过去在社会主义各国流行的说法却是一种从苏联搬过来的国家主义曲解。它把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规定为:(1)国有制的统治地位;(2)实行国家计划。
在经历了“左”的路线横行造成的巨大灾难之后,邓小平根据从事领导工作数十年的切身经验,透彻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苏联的说法也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邓小平的说法,“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的原则”、“社会主义的任务”、“社会主义的目的”、“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不是别的,就是“解放生产力,逐步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
可是近几年来,一些传统路线的支持者再次根据苏联的社会主义定义,断言邓小平和中共领导“执行了一条修正主义路线,走了一条资本主义复辟道路”。
在这种情况下,辨明社会主义本质,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开放,就成为政治上的迫切需要,也正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自己的党员和干部进行党的路线教育所必须完成的首要任务。
如何处理收入差别扩大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党政领导针对“左”的路线下,分配的平均主义极大地损害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和抑制了经济效率提高的严重情况,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根据这一方针,我国在赤贫人口大幅减少和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的情况下适当拉开了收入差距。这种变化得到了广大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但是,主要由于腐败和垄断等非市场的原因,20世纪80年代以后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全体居民的基尼系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突破了0.4的公认警戒线。十六大根据这种形势,对我国的分配方针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提出要在“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同时,采取“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和“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水平”的政策,以期更大程度地实现社会公正和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可是近年来,由于预定进行的改革推进乏力,限制行政权力和打破垄断等有利于缩小贫富差别的措施没有到位,腐败活动有增无减,使收入差距继续扩大,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然而在最近几年的争论中,少数人极力散布他们对贫富差别过大的原因所做的歪曲解释,把大众对于腐败的义愤引向错误的方向。他们说,目前贫富差别悬殊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腐败和垄断,而在于市场化改革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他们以此蒙蔽和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转移视线,把大众“仇腐”的正当感情引向不分青红皂白地“仇富”的歧路。在政策取向上,也不是针对贪官污吏和“红顶商人”的非法收入,而是针对专业人员的合理报酬和企业家的合法利润;鼓吹对高层经理、教授、医生、高工等的工薪收入进行限制或课以重税。
面对这种平均主义歪曲,应当对我国收入差别扩大的实际状况和根本原因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判断。同时,要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地解决贫富差别过大的问题。
如何推进政治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邓小平等中国领导人多次说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然而,在中国这样一个没有民主传统和习惯的国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民主政治,又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当采取积极而稳妥的方针,稳步地向前推进。
按照这样的方针,我以为,目前应当进行以下两方面的工作:第一,认真总结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经验,特别是1986一1988年在邓小平的直接领导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经验和2002年十六大对于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如何改革执政方式的探索,争取在充分吸收前人智慧和历史教训的基础上,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制定出政治改革的总体规划实施蓝图。第二,在以下方面着手进行改革:(1)解决长期存在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实现党政分开;(2)在有法可依、司法独立和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建立法治的基本框架;(3)实现党内民主的制度化;(4)逐步扩大公民的民主参与;(5)进行传媒改革,使言论自由和言论责任都得到保证。在以上五点中,邓小平把其中的第一点即实现党政分开放在首位,然而这又是一个一直存在着较大争议的问题,需要通过认真的讨论取得共识。
邓小平历来把克服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错误做法,实现党政分开看作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关键。他在1980年8月18日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纲领性报告中指出,“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权力过分集中”,“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是出现官僚主义、机构臃肿、滥用权力、压制民主、专横跋扈、贪赃枉法等弊端的制度性根源。他说:“这种体制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要求立即着手进行改革。1986年,他更三番五次地指出实现党政分开的重要意义。他说:“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
邓小平的这些思想在1986一1988年的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虽然这一试验没有进行下去,但是它的经验和教训仍然是我们在规划今后的政治改革和制定具体的改革措施时应当认真研究和汲取的。
(据《中国改革》第9期,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转载自《思想理论动态参阅》2007年第4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