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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制度上医治“混混官”弊病,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淘汰机制,天门市出台《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办法》。
本月初,按照此办法,天门12名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分别受到停职、轮岗交流、改任非领导职务和降职处理,在当地激起强烈震动。一位市民对记者说:“现在南郭先生混不下去了。”
12名被处理的干部中,发改委一副主任由于工作中出现失误被调离原单位;卫生局一副局长因工作能力较弱,退出一线领导岗位;一从大乡镇调任小乡镇的副书记,由于工作不积极,自由散漫,也被调离处理。
干部能上不能下,一直是困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难题。由此造成了一批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得过且过,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办法》针对全市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规定了10条不胜任现职的定性标准。为增加可操作性,又颁布11条详细定量标准。其中第一条规定,单位工作或分管工作连续两年处于全省同行业倒数第一名,或在考核中连续两年位居倒数第一的主要负责人为不胜任现职。
“每条标准都是紧箍咒。”天门市委组织部部长刘元新说,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将采取诫勉、停职、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免职等方法进行处理。
市委书记别必雄说,以往干部任用大多是“不犯错误不调整,不到年龄不退位”,这种办法对那些不犯党纪国法,但是工作不积极努力的“太平官”缺乏制约。出台此办法旨在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医治干部队伍中的“动力缺乏症”。
新《办法》不仅教育了全市大多数干部,也让受处理的12名干部知耻后勇。到昨日,无一人对“下”的结果提出异议。该市组织部透露,一名被调整到政协的干部,总结教训,放下包袱,开始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干出成绩。 (记者柯冬林、通讯员吴少华、张正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