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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了20家建筑企业2007年11月以来的市场不良行为,这些企业分别在今后6个月至1年内将不得参与武汉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此举在武汉建筑界引起强烈反响。
为遏制工程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武汉市建设、检察、监察、工商等联合出台了《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并于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公布的20家企业是《办法》施行以来武汉市首次向社会公布,其中未履行法定程序的违法建设7项;违反设计质量、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导致质量隐患、安全事故的11项;不文明施工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导致扬尘污染的2项。其中包括建设单位11家、施工单位8家、监理单位1家。依其不良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公示期为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公示期间,这些企业将不得参与武汉市的工程招投标活动。 (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