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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更加注重”把惩防体系建设推向深入 ——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8年7月3日 8:27  来源:省纪委调研室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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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襄樊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张家林

      

       胡锦涛总书记6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对推进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贯彻执行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惩防体系建设推向深入,我们对全市实施《纲要》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构建惩防体系的几点体会

       我市在实践中,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积累了初步的实践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1、坚持宏观布局,着力在协调推进上下功夫。我们坚持把构建惩防体系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把构建惩防体系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手抓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出台意见、分解任务、督促检查等整体构建工作,一手抓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具体工作,每年都要制定详细计划,作出具体安排,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抓落实,整体构建工作初具雏形。

       2、服务发展大局,着力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我们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工作之中,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开展治理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不贪不占也不干”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利用政风行风热线,组织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与群众直接对话,解决实质性问题。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力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上学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解决了少数基层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

       3、紧密结合实际,着力在形成特色上下功夫。用创新和发展的办法来审视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我们从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对群众反映问题的筛选和分析,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摆问题的研究和思考,对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的归纳和梳理,研究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针对性的对策,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近几年来,我市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地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和谐氛围;根据《实施纲要》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了100多项制度,初步建成惩防腐败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不断开辟民主监督渠道,逐步形成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4、完善保障机制,着力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载体,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建立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各地各单位都建立了惩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二是建立规范有效的协调机制。各级党委切实依靠、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组织协调职能,通过建立系统内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惩防体系中的职能作用。三是建立权责一致的责任机制。我们将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分解到市直各有关部门,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四是建立常抓不懈的督导机制。组织专班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地和市直牵头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构建惩防体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统一思想难,重视程度不够高。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甚至领导干部对惩防体系的认识不够统一,认为构建惩防体系是上级的事、是纪委的事,下级单位和部门抓执行、抓落实就行了,没有必要搞层层构建,缺乏积极主动的领导意识;有的把构建惩防体系与短时期工作或专项治理相提并论,缺乏长期谋划,存在走过场现象。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来看,有的同志对反腐倡廉的工作思路不够明晰,把构建惩防体系与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阶段性工作看作“两张皮”,对抓惩防体系建设感到力不从心。

       (二)整体构建难,构建质量不够好。突出表现为四个方面的矛盾:一是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矛盾。有些地方感到,构建惩防体系面广、内容多,全面启动已相当困难,排出具体时间表更不容易,因此,只注重落实近期目标,对长远目标缺乏合理规划。二是局部工作与整体推进的矛盾。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教育、制度、监督相互脱节,各自为战,不能发挥综合效应的问题。还有的地方和单位将惩防体系作为一件单项工作,没有与纪检监察工作实现对接,影响了体系的建设。三是上下联动与横向联动的矛盾。各地、各单位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开展并不平衡,总体上看,上级快于下级,机关好于基层,党政部门好于企事业单位。从横向上看,构建惩防体系涉及的相关部门较多,相对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大量存在。在涉及到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上,从上到下的联动十分欠缺。四是惩治和预防的矛盾。有些地方和单位片面理解惩防体系,认为要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就不能查案,只强调抓预防,忽视了对惩治的对策研究。

       (三)深入落实难,工作进展不够快。有的地方和部门至今仍停留在建立组织、下发文件这个层面;有的对惩防体系的任务还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有的虽然进行了任务分解,但存在任务交叉和任务空档现象;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等任务落实起来较容易,而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深层次的问题,很难推行。

       (四)完善机制难,工作保障不够强。一是现行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与《实施纲要》提出的繁重任务矛盾。《实施纲要》提出,要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等,要完成如此繁重的工作任务,现行的反腐败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监督中强调了人大、政协的监督,但人大、政协却没有纳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中。二是责任主体缺位。党委、政府领导事务繁杂,真正投入到这项工作中的时间和精力并不多,部门和单位的构建工作则是推给纪检组了事。三是考核评价缺位。各地各单位都对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但如何保证这些任务落到实处的考评办法却不明确。

       三、对策与建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把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尤其要注意处理好五个关系:

       1、以求实的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处理好“造势”与“实效”的关系。要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教育,深化认识,广泛宣传,在全党全社会营造构建惩防体系的浓厚氛围,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来。同时,宣传教育要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着力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及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的认识,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强化主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抓的工作局面。

       2、以创新的理念谋划工作目标,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当前应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在总结以往反腐倡廉工作经验和做法基础上,查找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二是对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格考核,督促落实;三是认真审视近期目标是否完成,远期规划是否切合实际,力争在已有基础上不断有新创造、新发展,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3、以系统的观点丰富体系内容,处理好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是惩防体系的主要内容,也是体系构建工作的关键环节。要以五个环节为重点,不断丰富体系构建工作的内容。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大宣教格局,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尽快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抓好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关键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要充分发挥改革的动力作用,始终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逐步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要充分发挥惩处的后盾和警示作用,始终保持查办大案要案的强劲势头,不断提高惩治的综合效果。同时,在体系建设中,要增强系统观念,强化统筹意识,在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工作的同时,要兼顾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之间的关联性,使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真正做到教育扎实、制度管用、监督有效、改革创新、惩治有力,达到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目的。

       4、以辩证的思维对待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构建惩防体系,本身既包含“惩”又包含“防”。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要求我们要在“兼”字和“并”字上下功夫。尤其要纠正片面强调预防而忽视惩治的不良倾向。当前腐败现象还处于易发多发期,惩治这一手更不能放松。查办案件是治标措施,同时具有治本功能。要发挥惩治的威慑作用;要从案件分析中发现制度、监督方面的漏洞,推动相关部门和领域的制度建设,延伸治本功能;要从案件总结中发现体制、机制漏洞,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巩固治本成果。

       5、以完善的机制推进构建工作,处理好“抓协调”与“抓具体”的关系。体系构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党委是关键,机制是保障。要把体系构建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通过狠抓责任制这个“龙头”,不断强化党委的统一领导,有效调动部门主动性,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体系构建。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解决好“抓协调”与“抓具体”的关系。要抓部署。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抓督查。定期检查各部门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进行及时督促和指导。要抓提高。适当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抓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督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构建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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