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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改革初探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8年7月4日 9:39  来源:省纪委调研室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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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胡德春

      

       近年来,我们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践中,致力于权力运行的改革,不断完善权力配置、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通过一个时期的实践与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规范权力运行必须创新用权方式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共权力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制约,但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更多地是在事后特别是在出了问题以后,往往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失。我们在探索规范权力运行的实践中,主要从改革决策、执行和监督程序,改革办事程序和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入手,防止越权、权力滥用等行为的发生。

       一是实行“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形成权力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首要的是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到决策的不执行,执行的不决策,充分发挥咨询机构和监督机关的作用,做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咨询权相对分开,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为保证科学民主决策,我们制定了《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规范了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为保证执行到位,坚持做到一张蓝图画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不达目标不罢休。为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先后出台了市民旁听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长办公会等制度等5项配套性制度,扩大了监督范围,增强了监督效果。

       二是优化办事程序,确保“人权”、“事权”、“财权”规范运行。用人、管事、花钱是易发生腐败的三个重点领域,对这三大领域,我们做到制定规范的程序,明确必须经过的环节,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压缩了腐败产生的空间。在用人方面,我们改变过去由少数人说了算的做法,推行民主推荐、差额考察选用干部制度、公示制度、试用期制度和全委会票决制度等,规范选人用人的程序和考察的环节,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连续三年来,全市对所有新提拔干部全部实行差额选用,干部群众满意率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规范“事权”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行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进一步细化制权措施,制定相应规定,防止用权失范。例如,制定出台了《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对哪些重大问题必须进行集体决策、采取什么样的议事程序、由什么人来监督检查等方面均做了详细规定,规范了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确保权力正确运行。在规范“财权”方面,在全市大力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行费用支出登记、联签制度,对重大资金的批转程序、经费的报销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一些单位还制定了《党政正职费用支出登记制度》、《财务开支联签制度》,开展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的试点工作,凡“一把手”经手的财务开支,都要进行分门别类的登记,注明用途、使用方式和支出金额等,实行专账管理;凡超过规定数额的开支都要由分管财务的副职和“一把手”联签,坚持做到定期公开,杜绝了“一把手”在财务开支上的随心所欲。

       三是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减少权力滋生腐败的条件。我市作为全国政务公开的试点单位,近年来始终坚持推行政务公开,要求各单位公开用权,不仅要公开办事的结果和权力运行的过程,更要公开违规的结果和办事时限。目前,全市乡镇以上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面达到100%,涉及行政许可的489个证照审批项目、278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2500多个收费标准等全部实行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此制约行政审批中的“特权”。在党务公开方面,我市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法,先后在2个县区和26家市直党群部门及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公开的内容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办理及落实情况,干部推荐、考察、选拔和任用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等。在公用事务办事公开方面,引进ISO9000管理模式,重点在供电、公交、税务等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单位大力推行办事公开,使其日常运行、工作进展情况实行“阳光操作”,不仅便于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更便于人民群众民主评议,从而实现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这三个环节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而充分发挥其预防、矫正和补救功能。

       二、规范权力运行必须改革用权机制

       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主要目标是从体制和机制上限制权力主体行使权力的随意性,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管理和制衡机制。我们采取科学配置权力、强化过程控制、拓展监管领域等硬措施,把握了用权的关键,确保了权力的规范运行。

       一是科学配置权力,夯实权力运行的基础。在体制转轨、经济转型阶段,权力配置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科学监督权力等手段,解决某一个单位、某个领导人说了算的问题,防止权力的滥用。城市建设是我市的重点工作,近几年来每年投入的建设资金都在5亿元以上,这就涉及到一个项目由谁定、招标如何搞、资金怎样拨付的问题,说到底这些钱的使用权是谁说了算的问题。对此,我们精心研究,做到项目的确定由群众来定,每年从老百姓最急需解决的项目中遴选重大项目,项目的投资业主由城投公司来担当,建设单位由招投标中心来确定,质量和进展情况由建管委来把关。这样把城市建设这个大的权力配置落实到了4个单位身上,消除了一个单位一个领导说了算的弊病,从制度上打牢了防腐的基础。又如,在用人问题上,我们规定新提拔的干部,只有同级纪委、组织部、计生委、审计局4家会审后方能提交各级常委会研究,从而减少了带病提拔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健全监督网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按照《实施纲要》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真研究解决现有各种监督渠道的互相衔接问题,把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很好地结合起来,做到优势互补、彼此衔接,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各监督主体结合自身的职能,针对工作中薄弱环节,还出台了具体的监督措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今年市人大提出《关于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的决议》,对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统一管理,建立项目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责任制、参建单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质量。市外侨局明确了不同性质部门副县级以上公职人员适用不同的审批程序,加强因公出国人员的监管和检查。市卫生局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从5个方面对采购工作加以规范,切实保障采购质量,强化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三是突出监督重点,确保权力的规范运行。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监督对象,以领导干部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战略决策、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为重点监督内容,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增强了监督效果。我们采取开通“民情快车”、公布“市长信箱”、开展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在新闻媒体开办党风廉政“在线访谈”、“行风热线”专题节目等形式,架起了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的“连心桥”,便于群众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组建了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建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监督合力,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关作用。两年来,有5名副县(处)级干部因未过审计关而没有得到提拔,其中2名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三、规范权力运行必须把握用权核心

       权力只有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才能够确保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近年来,我们在调整责、权、利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增强权力行使的责任感。权力、责任、利益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我们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的总体要求,突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等腐败易发、多发、高发领域,合理分解任务,明确各自职责,切实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我们还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每年定为不称职的,予以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基本称职的,予以诫勉或降职;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求引咎辞职。2006年以来,我市查处失职渎职案件35起,63名正科级以上干部受到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这些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解决,增强了干部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意识。

       二是做到权力与利益脱钩,提高权力运行的廉洁度。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企业、社会的一元利益体制使政府在充当社会经济管理者的同时,也充当着社会经济资源的控制者;而市场经济要求政府职能从经济资源控制向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服务多元化的市场利益主体转变。围绕这一角色的转变和权力与利益脱钩,我们高度重视理顺政府与市场、企业的关系,坚持权力与利益脱钩的原则,找准政府定位,在改革机构、转变职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以更好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中的利益矛盾,防止腐败的滋生。近年来,在权力授予方面,我们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调节作用,凡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代替行政审批的,放手让市场机制来解决;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的,坚持科学设事,减少或合并交叉重复的审批事项和审批手续,严格规范审批内容、条件、程序和审批时限,最大限度减少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在权力分解方面,着力调整规范部门、单位之间的职能分工,科学分解行政权力,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职权和从政行为的职责进行细化及必要的限制,避免权钱交易的不良倾向,大大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促进了权力运行的廉洁、高效。

       三是实行考绩与考廉相结合,促使掌权者秉公用权。一名党员干部只有廉政才能勤政,如果把权力当作个人、家庭和小集体谋取利益的工具,就必然导致私欲膨胀。所以要使权力规范运行,使掌权者能勤政为民,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得人心的事,必须既考察执政掌权者的绩效,同时更注重考察他们是否清正廉洁。近年来,我们在绩效考评上,既按照每年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定期评估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办事效率、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成本,重点评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改革执行情况,同时,考察重大投入、干部任用等方面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能秉公用权,清正廉洁,将绩效评估与廉洁自律统一起来,逐步建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腐者惩”的选人用人机制,让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志有位子,让甘于吃苦、勤于敬业、乐于奉献的同志有奔头,以科学的机制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促进了党员干部秉公执法、执纪,执政为民。

       四、规范权力运行必须探索用权模式

       公共权力的制约和规范运行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总结近年来建立各种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开展电子监察、电子政务,实行“一站式”服务等实践,我们认为规范用权的模式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导向: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当前在少数领导干部中还存在“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不良现象,这些是建立权力制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的“拦路虎”。我们在权力运行制度的改革中,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水平,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各级政府从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入手,大力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弱化微观管理职能,把重点转到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上来。通过推行审批制度改革、收费制度改革、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如在建筑市场推行了招投标制度,在财务管理上推行了财会集中核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制度,在公务员管理上普遍推行了招考录用和竞争上岗等等,对优化经济环境,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中央、省市规定的职能和权限,我们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并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科学规范本区域各部门的决策权限。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切实防范决策权力向个人的过分集中。通过适度分权、强化制衡、严密监督,防止一些地方和部门以自己的利益为标准行使决策权,分割和肢解行政决策权力,导致决策失误。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用权方式必须创新群众政治参与的方式和方法,疏通群众反映问题、咨询政策、提出建议的渠道,扩大政治参与的范围和程度,必须围绕解决民生问题,通过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的决策和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各部门行使权力过程进行严格约束,对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监督,促进权力的正确行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比如,今年以来,我市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着重在查办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共查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8起,涉案资金868万元;对全市各级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撤销124项,节约资金235.4万元;大力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全市各级优化办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95件,其中市优化办受理130件,经查实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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