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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困难诉求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8年7月6日 9:39  来源:省纪委调研室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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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农架林区纪委调研室、信访室

      

       在神农架林区近几年的各类信访中,群众困难诉求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并呈逐年上升态势。2004年、2005年和2006年上半年,有关群众困难的信访占林区信访总量分别达到了58%61%64%,促使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

       一、群众困难诉求的主要表现

       在群众的困难诉求中,主要是四个方面的问题,分别为居民生活困难问题、土地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和劳动保障问题。

       (一)城乡居民因生活困难而引发的诉求。2005年,林区信访部门接访城乡居民困难诉求503件次,占信访总量的38%。困难群众反映的主要困难包括:因宅基地、山林、土地、民事等纠纷打架致伤或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因大病、急病、长期生病或家庭成员痴老病傻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因居住条件差、生活条件艰苦导致生活困难的;因年龄大、学历低、就业难导致生活困难的等。

       (二)农民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困难诉求。2006年上半年,林区信访部门接访土地问题诉求132件次,占信访总量的10 %。主要包括农村土地征用所造成的农民失地、城镇建设占地、招商项目实施占地、库区建设占地等。这类问题直接或间接都是政府行为主导,由此而导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引发大量的信访诉求。如林区松柏镇涉土历史遗留问题群体访、坪阡调水工程移民群体访等。

       (三)企业改制问题引起的困难诉求。2005年,林区信访部门接访企业改制问题诉求119件次,占信访总量的9%。主要包括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破产所引发的职工下岗、补偿标准政策差异、养老金、待岗生活费、医疗保险、在岗期间经济往来工资问题等,如林区汽运公司改制职工遗留问题群体访、民建公司改制群体访、神农架商场遗留问题群体访、印刷厂改制遗留问题群体访等。

       (四)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困难诉求。2005年,林区信访部门接访劳动保障问题诉求106件次,占信访总量的8%。这类问题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时期乡镇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商业企业等职工劳动待遇历史遗留问题、民工工资问题、企业职工伤残待遇问题、民工伤残问题、民师工资问题等。如林区红松线工程拖欠民工工资集体访、官八线工程拖欠民工工资集体访、龙溪公路工程拖欠工程款集体访等。

       二、群众困难诉求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近年来,经济体制从单一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激活了经济活力。但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日益加大,相对贫困人口增加,由此而引起的困难诉求也日益增多。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改制步伐的加快,出现了大批失业、下岗职工,这部分人员处于社会生活的不利地位。

       (二)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随着人口老龄化,传统家庭养老方式渐趋解体,寻求社会保障的需求增加,但现有社会保障水平低、覆盖面有限,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城镇,下岗人员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不到位,在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原有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不能满足需要,对因城市建设、移民搬迁等各种原因失去土地而转为非农户口的人员,“种地无田、社保无份、就业无门”,更成为社保要纳入的范围。

       (三)农民教育和惠农政策不平衡。一是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有限。由于受教育水平低,很多农民不懂技术,不知道怎样致富,进城务工又因为没有经过专门技术训练,只能从事简单劳动,难以摆脱弱势地位。二是农民利益欲望理想化追求。农民都把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的希望寄予党委政府。但现有的基层政府管理体制在解决公共事物方面显得力不从心,难以满足农民的利益需求,由此常常引发矛盾。

       三、解决群众困难诉求的对策

       (一)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致力于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难题,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尽量考虑群众利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积极倡导领导干部采取下访的方式,及时解决群众的疾苦。

       (二)引导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要引导弱势群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要发挥农民在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发展生产。加快发展区域经济和私营个体经济,采取为下岗职工提供小额贷款等方式,提高弱势群体的自我发展和生存能力。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在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同时,可尝试建立弱势群体困难救助基金,以及突发事故临时救助基金。将弱势群体困难救助基金列入财政预算专项投入,当弱势群体发生突发事故而相应的解决措施没到位时,从临时救助基金中给予临时的救助,同时,还可以及时解决突发事故等造成的弱势群体的临时困难。对维护群众的生命安全,体现党委、政府亲民爱民的执政理念具有重要作用。

       (四)建立弱势群体维权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中的作用,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医疗互助、生活救助等。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作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的作用,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纳入社会救助范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法律援助方面为弱势群体维权积极提供司法保障,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合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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