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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宣教室主任 张执均
胡锦涛同志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需要把加大预防腐败力度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认真思考和研究。
一、充分认识更加注重预防的重要性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也都始终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针对不同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提出了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江泽民同志连续十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讲话,系统阐明了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思想。随着形势的发展,他越来越强调要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2000年,他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反腐倡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2002年,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讲话中,他提出了“两个转向”的思想,即:“要从标本兼治,更多地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思路上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对领导干部的管理,要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多次提出和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发展,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必由之路。
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是由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辩证关系决定的。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二者紧密联系,互相作用,互相促进,治中有防,防中有治,辩证统一,共同体现反腐斗争深入发展的根本要求。惩治是预防的前提,如果不抓惩治,腐败就得不到有效遏制。查处腐败案件,一是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挽回国家和集体所受的财产损失。二是维护了公平正义。以权谋私是和公平正义根本对立的,没有公平正义,和谐社会建设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三是能够使广大干部群众看到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从而增强反腐败的信心,积极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四是可以教育广大干部,惩一儆百,使人警醒。预防是为了更好地从源头上减少和解决腐败问题。如果只抓惩治不有效预防腐败,腐败就会纠而复发,查而再来。因此,必须在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的同时,逐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在不断完成有效治理腐败的阶段性任务、积小胜为大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使腐败现象真正得到有效控制,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是反腐败斗争现实的需要。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很复杂,但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预防工作不到位是其中的重要原因。这是被大量事实证明了的。试想,如果一个人头脑里廉洁的思想多一些,想搞腐败的思想少一些,各项制度健全,特别是财务制度健全,没有漏洞可钻,没有机会可乘,监督很得力,有了腐败的苗头,有了问题就有人提出来,有人批评,腐败现象还会多起来吗?你想搞腐败,想贪污受贿也是不可能的。加大预防腐败力度,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需要多方面条件的支撑。当前,我们的条件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一是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为源头治理腐败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民主政治不断发展,法制不断健全,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政治环境和制度保证。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积累了经验。我们应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重要论述,是新世纪新阶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每个部门、每个干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以此来指导我们的思想和工作,贯彻落实到行动中。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自觉性,减少盲目性,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党中央、中央纪委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取得明显的成效。
二、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教育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和基础性工作。2005年,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教育作为和制度、监督并重的三个重点,列入了惩防体系建设的范畴,充分说明了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教育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传家宝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1942年开展的延安整风,就是一场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通过这场教育运动,进一步形成了我们党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从而保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也是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教育活动,使全党始终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推动了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近些年来,我们党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集中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我们党员干部的作风进一步改进。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专门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提出“经济工作搞不好,要出大问题,意识形态搞不好,也要出大问题。”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就是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传家宝,也是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丢。
2、教育是解决党员从思想上入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手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腐败是剥削阶级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与党的纲领、性质、宗旨格格不入,是党风不正的集中表现。纵观这些年查处的腐败分子,大多是先在思想上蜕化变质,世界观出现问题,继而在行动上开始堕落。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这些党员干部思想入党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头脑中没有扎根。所以,反腐败要从思想教育开始,通过道德教化和法制教育,从思想上解决“不想贪”的问题。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解决思想入党问题,从根本上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3、教育是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途径
提高党的拒腐防变能力,是党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之一。各级领导干部既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骨干,人民赋予的各方面权力的主要行使者,同时也因此而成为腐败分子进攻的主要目标,经受着各种各样的考验,这就对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提出了挑战。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可以帮助各级党员干部提高素质,更好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使党员干部知纪守法,避免出现违法乱纪而浑然不知的情况。
4、教育是营造廉荣贪耻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
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同时面向全党全社会。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是在全社会树立廉洁理念、提倡廉洁精神、营造廉洁环境的重要措施。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廉洁与腐败,既是从政行为,又是文化现象,表现着一定的知识体系和价值取向。这种文化现象不是孤立存在的,常常是人们相互影响的结果。人们在心理上大多具有从众性,多数人认为该怎么做,对每个人都有很大的影响,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廉政文化建设的根本作用和意义,在于实现全社会对腐败行为的群防群治,使反腐败工作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通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提高全社会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向全社会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政策和方针,增强全社会的廉政廉洁意识。这样,当出现了腐败现象,广大人民群众就会齐心协力,群起而攻之,使腐败现象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这样,贪污腐化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就能起到釜底抽薪的功效。
三、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宣传教育定位不准、内容不实、方法老套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必须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同时,下大力气,改进宣传教育工作。
1、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准确定位
十六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要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并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创新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大宣教”尚在探索之中,许多问题还没有明确界定。一些人对“大宣教”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大宣教”就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什么都要管,什么都要拿抓,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教育、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个方面都涉足进去,头发胡子一起抓,分不清轻重,找不到主次,影响了宣教工作的开展。因此,有必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准确定位。反腐倡廉“大宣教”,应该是指改变以往单纯依靠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思路和方法,组织依靠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大家共同来抓,形成整体合力,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反腐倡廉“大宣教”的体制和机制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级参与,形成整体合力。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部分,必须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范畴。但同时,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个特殊领域,与其它领域的宣传教育工作又有差异性。从一般意义上讲,其它领域的宣传思想工作做好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就应该涉及到其它领域。纪委不能包打天下,同样,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也不能包打天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应定位于《党章》规定纪委的“五项经常性工作”之一:“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教育的目的是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根据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定位和目的,结合当前的实际,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党的反腐倡廉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领导下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重大成绩的宣传教育、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党的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有关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加强对党员干部有效监督的教育。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要有区别,“四基本”的宣传主要是党委宣传部门的职责。党纪教育和法制教育区别开来,法制教育主要是政法部门的职责。权力观教育和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教育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三观”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纪委虽然也负有责任,但不是主要职责。地位观和政绩观受权力观的制约,是权力观的延伸。
2、要进一步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
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都对改进反腐倡廉教育的方式方法提出了要求。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再次提出要改进教育方法,善于运用正反典型来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教育的新实践,既要教育人、引导人、鞭策人,又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要坚持因人施教,根据党员干部的工作岗位、业务特点的不同和思想状况的差异,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廉政教育。要将“一锅煮”的笼统教育方式变为分层施教、因人施教的“分灶式”教育方式,“单一性”的传统教育方式变为“多样性”的现代教育方式,“我说你听,我写你看”的被动“灌述”方式转变为“互动式”主动教育方式,不断提高教育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3、着力解决典型人物“脸谱化”的问题
正反典型教育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方法。运用孔繁森、吴天祥、任长霞、周国知和王宝森、胡长清、王怀忠等一大批正反典型进行宣传教育,对宏扬社会正气,鞭挞腐恶,营造良好环境,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受习惯思维影响,树立的典型往往出现“脸谱化”倾向。一说先进典型,要么是为民作主的“清天”形象,要么是无欲无求的“圣人”形象。一说腐败分子,要么是无法无天、流氓成性的“恶棍”,要么是包藏祸心、混进党内的“汉奸”。形象单一,回避矛盾,不注重细节,不注重心理分析,使典型人物的可信度不高,教育性不强,达不到宣传教育的目的,这种“脸谱化”的倾向必须加以改正。在树立典型和刻画典型人物时,要真实可信。注重用细节说话,用事实说话。在树立先进典型时,不搞“高大全”,不回避矛盾,使人物形象丰满感人。在叙述腐败分子的蜕变过程时,不简单武断,不先入为主,使蜕变轨迹真实可信。从而使宣传教育给人以震撼,发人深思,入脑入心。
4、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研究案件
提高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要求宣传教育工作者要认真研究案件。不研究案件,就不知道腐败分子的蜕变轨迹和思想动向,找不准教育的薄弱环节,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不研究案件,树立的反面典型就缺少具体细节和过程,就不能真实感人,就不能打动人。因此,宣教工作者要认真研究案件,通过对案件的研究,找准宣传教育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对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件,要详细了解案情,掌握细节,为开展反面典型教育掌握第一手的资料。
5、探索用市场化的办法开展廉政文化创建的新路子 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要想继续深化,扩大影响,必然要加大投入。但是许多地方经费有限,无力投入,这也是许多地方学习了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经验,但回去却不能落实的重要原因。即使有的地方经费充足,但过大的投入必定增加行政成本,损害群众利益,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要想使廉政文化建设具有生命力,可行的办法是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行为筹集一部分费用,既减少了行政费用,又能有效调动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如在建设廉政广场、廉政街道、廉政灯箱广告等工程时,可以请社会各界参与建设,成果共享。在举办比较大的廉政文化活动时,也可以以广告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