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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预防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8年7月7日 9:39  来源:省纪委调研室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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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纪委常委  肖习平

      

       胡锦涛总书记6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阐述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深刻回答了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我结合学习中对分管的工作的一些思考,就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与预防腐败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预防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廉洁自律指领导干部依靠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党纪政规,通过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保持为政清廉的行为体现。一个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最先突破的是廉洁自律这条防线;一个领导要保持清廉形象,也就必须坚持廉洁自律这条“底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自1993年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来后,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探索,已经形成了基本思路,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反腐倡廉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在预防腐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属性和特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对象具有特殊性。廉洁自律工作规范的对象大多数是党员领导干部。越是层次较高的领导干部,执掌的权力越大,廉洁自律的要求越高。

       二是要求具有普遍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之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因此,廉洁自律的要求的不是针对某个特定对象或某个群体、某个范畴的党员干部,而是对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三是手段具有综合性。廉洁自律工作的主要手段是教育说服、制度约束、监督制约、专项治理和惩处诫训等,其措施具有综合性、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

       四是目的具有预防性。廉洁自律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使领导干部坚持理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勤政为民,出现问题早打招呼,不犯或少犯错误,其手段和目的都体现在预防腐败上。

       五是效能具有辐射性。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有示范和带动效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能够带动一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一个领导班子坚持廉洁自律,能够带动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甚至一个地方党风政风好转。反之,如果一个领导干部不廉洁、一个领导班子不和谐,既贻误事业,又害了干部。小洞不补、大洞受苦,有的甚至沦为腐败分子,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以上特点说明,在反腐倡廉工作大局中,廉洁自律工作突出了党员干部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坚持了积极主动的原则,体现了注重预防的要义,发挥了示范带动的效能,可以说是预防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贯穿于预防腐败的全过程,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历史任务

       我们党一直把廉洁自律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一贯的、基本的要求。近几年,我省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专项整治取得成效。2000年以来,在全省范围内先后针对领导干部多占多购住房、公款配备住宅电脑、公款购买商业保险、拖欠公款、超标超编购置小汽车、乡镇干部走读、违规购买股票、违规兼任企业领导职务、违规投资入股矿产、家属子女违规从业、子女出境出国留学、弄虚作假获取文凭、私设“小金库”、公款大吃大喝以及收送红包、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事宜敛财、跑官要官、借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突出成效。二是制度建设取得成效。据统计,2000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先后制订出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42项,保证了廉洁自律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监督制约取得成效。通过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加强作风建设,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四是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普遍推行了移动通讯费货币化,全省537个单位推行了公务用车消费货币化改革。通过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好转,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与此同时,我们更要看到,随着形势发展和改革的深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在不同的时期、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廉洁自律工作中的新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1、廉洁自律教育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有的教育流于形式,只入耳,不能入脑入心,没有触及灵魂;教育与监督、惩处相对脱节,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2、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到位。从制度本身看,有的廉洁自律规定相对滞后,有的要求离实际较远,比如领导干部配车规定有的要求过于笼统(比如公款吃喝问题、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不配套不公开不能评价其真实程度),有的过于严格,缺乏可操作性。3、监督不够得力。在实践工作中,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主要依靠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周围的干部群众,这实际是一种下级对上级、“弱势”对“强势”的监督,存在主、客体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致使监督乏力。4、查处不够严格。有的地方和单位认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小节”问题,予以宽容和袒护,出现问题包着捂着,对典型案件和顶风违纪现象查处不力、追究不力。在省纪委党风室信访件调查处理工作中,经常还有下级纪检机关为被调查的领导干部“说情”、领导班子为领导干部“护短”的情况。5、专项治理成果难以巩固。这些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专项治理开展了不少,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一些突出问题总是纠而复生,难以从根本上治理。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进一步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三、按照“更加注重预防”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做好新时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必须在以下方面进一步统一认识、理清思路:要充分认识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廉洁自律工作是针对领导干部个人开展工作的,而个人的政治素质、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千差万异。“四个深刻变化”对领导干部意识和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也决定了廉洁自律工作是一项繁重的历史任务,要树立长期作战的准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贯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锲而不舍地推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进一步转变廉洁自律工作思路。要从侧重治标向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转变;从注重治理显性问题向注重治理隐性和苗头性问题转变;从传统的抓典型、抓清理向抓源头、抓制度建设、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转变。要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的手段。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查处联动,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查处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多举并用,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要以改革统揽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领导干部为政不廉问题。

       1、切实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措施之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为目的,坚持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措施之中。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奖惩兑现,增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要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和积极主动监督的意识;要做好谈话、诫勉、函询工作,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增强防微杜渐意识;要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和廉政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努力在全社会构建“树正气、赞清廉、斥腐恶”廉政文化氛围。

       2、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廉洁从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制度,形成有纪必依、执纪必严、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工作局面。要保证制度适度可行。既要防止一味从严,使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做到,又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对领导干部高标准、严要求,防止制度过宽过软,没有严肃性和约束力。要保证制度便于操作。要克服一些廉洁自律制度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明确行为规范、政策界限和处理规定,做到定性准确、界线明确、程序完备、便于操作。要保证制度与时俱进。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制定制度规范,增强制度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要整合现有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规定,进行适时的废、改、立和系统化,提高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保证制度贯彻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有纪不依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在制度执行上放弃原则、不抓不管、严重失职的领导干部,要实行责任追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要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是促进领导干部自律的重要手段。要落实和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三谈两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趋于成风的突出问题,要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坚持边清理、边整顿、边规范,立章建制,建立长效机制,要注意通过专项清理、巡视督查发现问题,通过信访处理发现线索,通过领导批示抓好初核,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

       4、要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领导干部为政不廉问题。要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费等职务消费改革,达到遏制浪费和腐败现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目的。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优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环境。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实行的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招投标的规定,应及时规范总结,逐步推广。要注重运用科学技术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解决权力行使中出现的不廉洁问题。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资金审批、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要加强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建设,规范行政管理过程。

       5、要拓宽领域,认真抓好农村基层、高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我省有一半以上的党员、干部分布在农村、高校和国有企业。这些领域的党员干部人数较多、分布面广、情况千差万别,必须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找准抓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充分调动乡村两极积极性,在全省开展以“建和谐乡村、建廉洁队伍”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双建工程”,从任务、内容、做法、目标、措施和考核奖惩等方面统一规范。在高校,要紧紧抓住财务管理、基建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招生和收费、校办产业和后勤管理等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五个关键部位”,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推行公开。在国有企业,要进一步规范企业产权交易、投资决策、营销采购、财务管理、企业领导成员职务消费等“五大行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室将与国资委纪委一道,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意见,适时召开会议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6、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保证。我省已连续7年实行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检查落实责任制情况,这一做法应进一步坚持完善。要适应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后领导干部职务调整的变化,明确责任主体,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体系。要健全责任分解机制,把任务、目标、要求、时限、责任落实到位,做到牵头单位家家有任务、领导干部个个有责任。要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可探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领导干部落实党风责任制工作档案,将考核情况与干部政绩评定、奖励惩处和提拔任用挂钩。要严格责任追究,推行“一案双查”、“一案双审”制度,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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