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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创新管理模式 强化监督检查职能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8年7月9日 10:34  来源:鹤峰县纪委办公室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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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鹤峰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着力通过创新纪检监察机关管理模式,强化监督检查职能。

  一是创新考评模式。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工作性质,县纪委监察局将历年实行的积分考评法改为百分扣减法。凡是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缺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县纪委考评组认真进行记载,并扣减相应分值。年终得分低于60分的单位,为职履不合格单位,进行黄牌警告。考评模式的创新,增强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二是创新监督模式。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大力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物资采购制度和“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制度,各派驻纪委、纪检组对本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凡执行有关管理监督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如纪检监察干部到会并未提出明确反对意见,将追究纪检监察干部相应失职责任;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明确反正意见未被决策者采纳,可免于追究纪检监察干部责任。监督模式的创新,有效地防止了纪检监察干部当“好好先生”的现象,真正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忠实维护者。

  三是创新干部管理模式。为了充分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活力,县纪委监察局探索制定了 “月、季、年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书记会、常委会、科室主任会,对照全年工作要点,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工作计划;每季底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向大会述职,县纪委委员进行询问和质询并提出意见建议乃至批评;每年召开一次县纪委例会,总结全年工作,安排部署来年工作并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凡民意测评分和业务工作考评分数低于60分的,提交县委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撤换。(鹤峰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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