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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新不久的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日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上指出:“腐败我看有三种:第一种是贪污,第二种是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第三种是宁愿少干事,甚至不干事,保证不出事。后两种比第一种造成的损失更大,更可恶。”仇和此论引起强烈反响,本刊选登几篇讨论文章,供参考。
王伟:“决策失误也是腐败”应成为社会共识
享有“铁腕官员”之称的仇和,在上任之际提出了个人对腐败问题的看法和认识,其中把“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和“宁愿少干事,甚至不干事,保证不出事,导致失去机遇,影响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也定性为腐败。笔者认为这体现了一个高级官员的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这种反腐败新理念若得到践行,必将对反腐斗争产生积极的推动意义。
首先,虽然眼下“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也要追究决策者的责任,但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不被认为是腐败,所以惩罚往往不痛不痒,顶多批评教育一下,写个检讨,弄个反思。因此,一些地方领导在作重大决策的时候,依然过于轻率,不做科学调查,不听相关专家意见,一意孤行,仅仅拍拍自己脑袋就定了;有的官员为了追求政绩,甚至明明知道决策不科学,条件不成熟,也要盲目上大项目。结果自然是给政府和民众造成巨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
其次,事实上“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等腐败行为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更可恶,因为其危害更加巨大,同时更加难以辨别,难以惩处。为什么?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被公认为腐败,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所以官员要想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心中必有恐惧,不敢明目张胆,肆无忌惮。
而草率决策和决策不当,因其并不被认为是腐败,出了问题往往以决策不当推卸责任,甚至一些官员以此为挡箭牌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而且搞得光明正大,理直气壮。面对批评,他不为所动。因为他有正当而有力的盾牌:我是为民谋利。如安徽阜阳机场建设,当时的市委书记王怀忠个人就决定了,完全不管是否有必要建设,结果透支了当地未来十几年的财政收入,而机场没运行几年就成了野兔的乐园。
俗话说,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腐败行为日益隐蔽和诡秘,不断升级,导致反腐败越发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把“决策失误也是腐败”这种理念在全国推广,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袁晨光:“决策失误也是一种腐败”是否值得商榷
仇书记一番话可谓语重心长、掷地有声,大有“与腐败水火不容”的架势。在当今乱象丛生的官场,能有这么几句慷慨激昂的陈词,也算是弥足珍贵。但是话说回来,反腐归反腐,不能为了反腐而将所有官员一棍子打死,不分青红皂白通通扣上腐败的帽子。
在其列举的三种现象中,贪污毫无疑问是腐败。一些搞不出什么政绩,平平庸庸、碌碌无为混日子的官员,浪费了纳税人的银子,也可算得上是一种腐败。但因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也称其为腐败,笔者以为过于言重。
正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试问历史上有哪个官员敢说他一辈子决策都是正确的?除非他是神仙下凡。如果按照“决策失误也是腐败”的这个观点来推论,岂不是所有官员都有腐败之嫌。即便说出这句话的仇书记本人,恐怕也不敢保证自己的决策也是百分之百“零差错”吧!
笔者以为,区分是不是“腐败”,不能只看行为结果,官员的主观意图也应考虑在内。只有主观上存在过错,又实施了错误的行为,才能构成腐败。如某些官员出于贪图美色享受、追求金银财宝,或是为了人情交易等目的,耍一些不正当手段,都可算是腐败。至于说“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只要官员是依据法定的决策程序,主观上是为了干好工作,即便偶尔出现某些工作失误,也不能一概称为腐败。如果一出现决策失误,就用腐败的“紧箍咒”来打压官员,还有哪个官员敢放开手脚干一番事业呢?
因此,笔者建议仇书记在组织反腐过程中,千方要明察秋毫,分清是非黑白,不要冤枉了好人。否则,这也是腐败!
魏文彪:必须要从源头防范和杜绝决策失误
贪污、腐败等行为的发生说到底是由于权力不受制约,而决策失误的出现同样是由于领导者的决策权难以受到牵制。可以想象的是,如果一个地方的重大决策先前能在较大范围内充分酝酿、讨论与表决,包括由有关方面专家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提出为之承担责任的意见,最终由人大就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等等,多数重大决策失误就能够得以避免。如果一项决策行为经由民主程序即可最大限度地避免失误出现,而领导者却偏要因为个人独断决定而给地方发展与民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这不是腐败甚至是比贪污更严重的腐败又是什么?
除了那种确实是由于决策者视野有限及考虑不周导致的决策失误之外,有些所谓的“决策失误”原本就是由于有些官员出于腐败目的所导致。有些官员明知某些决策不当,但是为了能让包括自己在内的官员奢侈享受,甚至仅仅是为了能从工程中中饱私囊而偏要上马,结果给国家与民众利益造成损失,这种行为与赤裸裸的贪污、腐败行为有何不同!
决策失误的出现真实在很大程度上与领导者所承担的责任失衡有关。决策适当领导者即可获取政绩、加官晋爵,决策失误则仅会被视为是一种工作上的不当,而其“出发点毕竟是好的”,所以决策者个人一般不会付出多大的代价,有些领导换一个地方或部门照样当官,有些人甚至官位越来越高。有些领导者面对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则要坦然得多,而这也正是造成他们独断决策更为肆无忌惮的主要原因之一。这样一来决策失误屡有出现甚至层出不穷也就并不让人奇怪。
所以,要减少至于杜绝决策失误出现,强化领导者对于决策的责任担当至关重要,而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必须提高对于决策失误行为的定性高度,即不能仅仅将其视为是一种“工作上的失误”,而应将其与诚如昆明市委书记仇和所认为的与腐败甚至是更可恶的腐败等量齐观,并因此而加重对于决策失误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不能让重大决策失误责任人换个地方照样做官,而且应当建立官员决策终身责任制,不论官员以后在何处任职,只要因为决策失误造成损失都不能逃脱干系。除此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民主决策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决策失误出现,这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国家与群众利益遭受损失,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于好拍脑门子决策领导者是个挽救。
(据1月11日《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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