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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马世永
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区域经济的竞争不仅是区位优势的竞争,更是发展环境的竞争。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往往取决于一个地方政府的行政执行力。通过提高行政执行力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已成为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行政效率不高。一是“中心”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一些部门领导还没有真正摆脱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束缚,对审批权力抓住不放,窗口工作人员只有受理权而没有办理权。二是项目审批总时限较长。大多数部门从窗口——经办人员——科长——分管副局长或局长——上级主管部门层层审批的方式没有改变,办理土地、环评等前置手续时间过长,影响了一些重点项目的启动。三是服务效率低下。有些部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经营性服务上做文章,价格高则服务优、速度快,价格低就难办事、速度慢。有的部门对审批权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事项,不对客商进行耐心解释、诚心帮助,而是置之不理,影响政府形象。
2、地方公信力不强。一是毁约行为损害公信力。一些地方政府行政决策草率,“朝令夕改”;不注重决策执行的连续性,“新官不买旧官账”;合同意识不强,随意改变合同条款,种种不尊重合约的行为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二是失诺行为损害公信力。政府招商引资时作出的承诺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不能兑现,客商纷纷提出质疑。三是部门乱作为损害公信力。地方政府出台一系列优化环境、服务企业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干部行政行为,但一些部门极力钻空子,规定之内的认真执行,规定未及的肆意妄为。
3、政令不畅。一是优惠政策执行难。现在客商投资,不信任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而是要求发专题会议纪要,要领导直接协调督办,甚至事事找主要领导,形成了文件不如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不如领导招呼,分管领导打招呼不如主要领导打招呼的错误导向。二是部门力量整合难。有的部门“一把手”对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宣传不够,对干部的管理不够,很多问题领导协调了,部门主要领导安排了,就是迟迟得不到落实。三是群众思想统一难。从项目征地的很多事例中可以看出,当前农村中不少地方乡干部做不了村干部的工作,村干部做不了组长的工作,组长做不了群众的工作,导致群众经常干扰项目建设环境,阻碍项目施工。
二、存在问题原因剖析
以上“三不”问题,看似环境建设问题,实为执行力不强,究其原因有四点。
一是观念缺失。有些部门和干部大局观念不强,本位主义严重,经常借执法检查、年审等罚款,以罚代检、以罚代管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滥用权力,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还有部分干部遇到问题就回避,遇到责任往上推,要么生搬硬套,要么片面地、歪曲地理解和执行上级政策。
二是职能缺失。少数部门政企、事企不分现象仍然存在,不是代表政府维护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而是紧紧守住审批、经营的职能不放,该减少的审批项目不减少,该简化的审批手续不简化,该分离的职能不愿意分离。
三是管理缺失。由于政府在部门管理上缺乏有效的手段,有些部门根本认识不到自己在代表政府行使权力。而部门对干部管理上,也没有一套科学的考核办法,对干部不作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
四是机制缺失。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滞后,对不干事、干不成事、乱干事的干部没有疏通出口。公用事业单位公开办事制度落实不够,难以监督。机关内部没有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看起来是多人负责,层层把关,实际上却罚不责众、人人无责。
三、提高行政执行力的建议
执行力是一个地方生存、发展乃至走向卓越的关键所在。好的执行可以弥补决策不足,再完美的决策也会死在一个滞后的执行部门手中。我们要从消除制约因素入手,努力提高行政执行力。
(一)加强教育,树立执行理念。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首先必须用先进的执行理念来武装广大机关干部的头脑。当前应在广大机关干部中培养五种执行理念:“发展是第一要务,效益是执行之本”的发展观念,“人人是环境,个个是形象”的主人翁观念,“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服务零距离”的服务理念,“接受任务不讲条件,完成任务追求质量”的落实观念以及“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危机观念。
(二)推进改革,消除执行障碍。一是加快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促进职能归位。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交给企业,把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权留给政府,把大量的服务、协调、监督职能转给社会。二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堵住源头。实行部门综合预算,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中心监督、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逐步实行部门经费全额预算,从机制上控制乱收乱罚行为。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中心职能。凡进中心的单位,要确保“一个窗口进出件”,杜绝办事者既跑窗口又跑原单位的“两头管理、体外循环”的不良局面。赋予窗口职能,除重大审批事项报批外,一般事项应授权窗口直接办理,真正实现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三)强化管理,形成执行合力。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职能争议协调机制。凡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单位共同负责的行政事务,牵头单位应主动承担责任,制订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协办单位应积极履行职能、主动加强配合。二是强化目标责任制。建立部门年度考核制度。科学制订机关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政执行力、执行结果以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监测考核、分析和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政令畅通。凡各类办公会、工作会、协调会决定的事项,以及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无条件坚决服从和执行。如执行机构认为上级作出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提出改变或撤销该决定的建议,但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要求立即执行的,执行机构必须无条件坚决执行,不得消极应付或延期执行。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公务员队伍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考试录用制度。实行“凡进必考”,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关”。改进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制度。各部门和单位内设机构的中层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原则上都要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配人员,给每个公务员创造机会均等的晋升环境;要定期对公务员进行交流轮岗,培养他们多方面的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公务员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学院的阵地作用,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重要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等日常性的培训工作。三是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要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以德为先、以绩为主,不断充实和改进考核内容。要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奖惩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四是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行政过错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